日前,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水利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甘肃省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


水利工程设施对甘肃这样的干旱省份来说,无疑是“救命工程”,但是受制于资金的困扰,甘肃水利建设欠账很多。为此,日前,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水利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培育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等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意见》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甘肃省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BOTTOT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支持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实体参与规划内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等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告管辖范围内各类水利工程的规划范围、投资规模、收益预期等信息。建立健全水权确认登记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加快建立甘肃水权交易中心。


《意见》中还提出,甘肃省将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加快设立甘肃水利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据了解,按照甘肃省政府的计划,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省政府出资人代表,将依照《公司法》与社会出资人签订协议,共同发起设立甘肃水利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使用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在内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另据悉,在设立水利发展基金的同时,甘肃将实行水利项目资本金制度,将中央下拨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由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金融机构洽谈贷款事宜,为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筹集建设资金。